湖北出台意见:小学生课后可在校托管 不得组织集体补课

08.09.2016  09:06

  小学生课后可在校托管,由家长委员会按照“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9月7日,湖北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希望能够缓解小学生课后看管难题,解决广大家长的后顾之忧。

  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显示,我省现有小学生320多万名,其中城镇小学生230多万名,武汉市80%以上的小学生家长是双职工,这些家庭都面临孩子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难题。

  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是家长的迫切愿望,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的建议、提案中也反复提出要解决小学生课后看管问题。

  托管的实施主体是家委会

  家长老师均可参与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如何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此次明确,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家长委员会,家委会按照“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按教育部文件组建家长委员会,家委会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聘请托管服务人员。需要托管的学生由家长向家委会提出申请。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谁有资格托管他们?根据文件规定,托管服务人员由家委会聘请,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

  除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外,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举办公益性托管服务,鼓励志愿者参与托管服务。

  家长分担成本 学校负责场地水电

  不得组织培优和集体补课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费用包含两部分:一是聘请托管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少量工作运行开支;二是使用场地及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根据文件规定,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费用采取成本分担的办法。第一部分费用由家委会进行成本核算,由家长分担。第二部分由学校承担,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的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家委会要定期公开托管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期间做什么?省教育厅解释,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期间,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只能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开展文体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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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日托班”曾引争议

  小学生一般在下午3时30分左右放学,而家长一般要到下午5时30分才能下班。为此,武汉市中心城区大部分小学提供午托、晚托。市教育局基教处提供的数据显示,武汉各区有85.44%的小学开了托管班,参加的小学生占总数的77.83%。

  武汉市2014年“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承诺,其中包括“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问题。由于托管费并不在合理收费项目之列,当时遭到“乱收费”投诉。2014年上半年,许多小学便停止了“日托班”服务,家长一天4次接送孩子,使得家校矛盾加大。

  2014年6月,武汉市教育局下发了规范全市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从当年9月起,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托管、安全第一、成本收费”的原则,学校在中午和下午放学后1至2小时内,代家长托管孩子,适当收取家长一定的托管费用(包括伙食费等)。

  市教育局对学校托管服务给了“官方说法”,学校才放心地开起托管班。但老师工作时间变长、报酬低、怨言大,校方也难以为继。可是,双职工家长需要学校办托管班。如果学校不提供托管,家长不得不把孩子送到校外托管,家庭经济压力更大。

  有业内人士称,小学生课后托管以学校为主比较好,因为学校在场地、设施、设备、师资等方面更有优势,更有利于小学生健康成长。(谯玲玲 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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