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全面受理并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

21.12.201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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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6年1月1日起,湖北全面实现“新开旧停”,即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