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互查互检”活动进行督察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为深入贯彻《旅游法》,认真落实国家旅游局在昆明召开的“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西南片区会议”精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市场监管,根据“互查互检”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各地“互查互检”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内容
1、各地“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检查情况;
2、“互查互检”活动开展情况;
3、联合相关部门对“黑导、黑社、黑车、黑店”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的查处情况;
4、市县两级市场检查、行政处罚、投诉处理情况;
5、旅游景区“扫黄打非”工作情况;
6、对不诚信企业信息的公示情况;
7、对旅游市场问题的督办处理情况;
8、《湖北省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推
进情况;
9、省局2014年6月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专
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
10、当地新闻媒体对互查互检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情况。
二、时间安排
此次督察由局人教处、监管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和省旅游监察总队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共6个督察组,分片进行督察,另对每个市(州)抽查1个县(市、区)。督察工作自9月22日开始至28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带队负责人确定。
三、人员及分片安排
1、第一组
人员:李兆金、李晓君
单位:鄂州、黄冈、孝感
2、第二组
人员:杜勇、张晋熙
单位:荆州、潜江
3、第三组
人员:王涛、袁罡
单位:咸宁、黄石
4、第四组
人员:李新民、黄志祥
单位:荆门、天门、仙桃
5、第五组
人员:余世燕、梁吉莲
单位:武汉、十堰
6、第六组
人员:贾海红、张菊花
单位:襄阳、随州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
备工作。要根据督察内容准备好相关的自查、互查等台帐资料和书面工作情况报告,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已参加2014年鄂渝两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的宜昌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不在本次督察范围之内,请于9月30日前将本地督察内容的相关工作情况以书面文字材料形式报省旅游监察总队。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