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在普法 让庭审现场成为法治课堂
为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湖北各级法院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庭审观摩,“零距离”旁听庭审,“面对面”以案释法,让庭审现场成为法治课堂。
宜昌中院开展旁听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庭审活动
11月25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宜昌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共60余人旁听了被告人刘某、任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一审庭审。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自2021年5月起,被告人任某与刘某合谋,通过由刘某在禁渔区使用“地笼网”捕捞小河虾,任某出资收购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庭审中,审判长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和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地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审理过程紧张有序。法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在场学生通过直观感受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了坚持学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的意识。
庭审结束后,宜昌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与案件公诉人、合议庭成员一道,以“强化法治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给在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法官、检察官们结合前案中被告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以致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事例,警醒学生增强法治观念,规范自身行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时,指出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青少年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更应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纪守法,将宪法信仰根植内心。
活动中,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法官、检察官们交流,并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受益匪浅,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做宪法法律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和积极宣传者。
荆州中院公开审理一起征收补偿决定案
近日,荆州中院行政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郑某诉被告沙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全市280多家单位、7000多名工作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集中观看了庭审直播,荆州市税务系统30余名执法人员在现场旁听了庭审。
该案系因原告郑某认为被告于2021年7月13日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违法,房屋补偿价格过低,请求法院撤销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而引发的行政纠纷。被告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认为基于生效的房屋征收决定而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保障了原告的利益。该案庭审持续近两小时,通过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及法庭询问,案件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楚,通过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原被告双方围绕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是否应当撤销充分发表了意见。根据法律规定,合议庭将在庭后先行调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合议庭将认真合议,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直播活动通过具体的房屋征收案例让工作人员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强化和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樊城区法院组织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11月30日上午,襄阳市樊城区法院组织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樊城区部分行政单位负责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2021年7月28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以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为由向某混凝土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30万元、责令改正等处罚。混凝土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遂向樊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午9点,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案件原、被告双方就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质证、辩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整个过程井然有序。
法庭辩论环节后,审判长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向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该局负责人听取了法官建议后,当庭表示后续会逐步落实整改措施。该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直观感受了案件审理、辩论的过程,大家对此次庭审程序、审判作风等给予了充分肯定。樊城区司法局副局长表示:“今天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很受教育和启发。通过旁听,对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有了更直观的感受,也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法治观念,帮助我们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宜昌中院 荆州中院 樊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