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审计局2018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12.07.2018  20:48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

我局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研究提出审计机关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审计法规建设、审计法制宣传培训、审计项目审理和质量检查等日常工作。二是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一并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明确分管副职领导具体抓,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机关绩效量化考核体系,强化对责任科室的履职要求,真正形成以法制机构为核心,全局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转体系。此外,为进一步突出审计执法能力的分量,不断完善业务科室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逐年增加大案要案线索、优秀审计项目等与审计执法水平密切相关的考核分值,同时,对审计执法不规范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而败诉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相关人员当年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所在的科室不能被评为优胜科室。三是狠抓落实,年初召开局长办公专题会议,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质量控制、强化法治机关建设,紧扣年度工作任务与目标,制定了2017年我市审计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要点,做到任务明确、有的放矢。

二、认真实施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深入推进决策法治化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等制度机制,注重发挥专家咨询、法律顾问、群众评议等参谋建议职能,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审计机关日常工作,建立了以“思想教育为基础,清权制衡为核心,预警控制为关键,制度建设为根本,考核追究为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各项议事规则和程序,切实将审计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着力提高依法审计、科学审计、廉洁审计的能力。上半年,局党组会专题听取、研究法制工作4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明确规定所有审计报告都要经过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其中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上半年各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14次。三是按照省审计厅有关要求,对全市审计系统政府投资审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与法律相冲突的条款内容。四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为审计重大决策、重大民事行为等提供法律服务和专业支持。

三、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营造依法审计氛围

(一)开展法治培训,提升依法审计意识。2018年我局将《宪法》、《公务员法》、《民法》、《经济法》、《刑法》、《审计法》以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职工干部学法。一是在全市审计系统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春季审计业务培训会,切实提升审计干部依法履职水平;二是聘请市法制宣讲团成员来我局宣讲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宪法意识。三是局中心学习组学法形成常态。上半年局中心组专题研讨、学习了宪法、监察法。四是组织职工利用无纸化普法学习考试平台进行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法制培训教育,使审计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和能力水平。

(二)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社会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对照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我们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通过“边审计、边普法”的形式,将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将国家的财经法规以最直接的方式传达给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依托黄石审计门户网站,开辟审计法治专栏等,推动审计法治文化宣传,为审计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通并依托“黄石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法治信息宣传。上半年我局法治工作信息被中国审计报、 省审计厅网站等媒体采用45篇次。

四、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效果

一是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全面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机构、总审计师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创新审理方法,通过网上审理、现场审理、纸质审理等方式,严把审计执法程序关、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关、处理处罚关,切实发挥审理“纠偏”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合法性审查,有效控制法律风险。针对基层审计机关人员少、法制机构不健全、审理不到位的现状,以质量检查为抓手,以目标考核为推手,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业务指导、监督,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同时以检查为契机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现场解答法律法规运用中的疑难问题,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提升,促进了全市审计系统审计执法水平整体提高。

二是全面推行“阳光审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认真落实审计执法信息公开制,向社会公开重大项目审计通知、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业务信息和审计职责、权限、审计执法程序、审计执法纪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审计进点时在被审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审计公示,审计结束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向市局提交审计组执法反馈表。

三是着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我局积极致力于“审帮促”,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办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跟踪整改,自觉把审计融入全市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推动依法治市和惩防反腐败体系建设。2018年,我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建立了审计整改台账,实行“谁审计、谁督促整改”制度,明确要求各业务科室在被审计单位整改期限结束后的三日内向法制科报送整改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对已整改到位的,予以整改销号;对尚未整改或正在整改的,继续跟踪督办。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及时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录入案件,以便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移送工作;加强和纪委、监察委、检察机关的协作,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的移送处理,  2018年我局共移送案件线索13  件,目前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已介入;向政府及时反映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发挥审计服务于政府宏观决策作用,2018年我局共向市政府提交审计情况专报11篇,其中被市领导批示6篇。(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审计局)

荆门市农业局2018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外侨办2018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推动法治实践情况 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城管局2018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以“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