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审计局“四个坚持”推进审计法治建设

18.11.2014  13:24
 

  近年来,荆门市审计局按照国家、省、市法治工作要求,坚持以审计法制教育为切入点,营造良好的审计法治工作氛围;坚持以审计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坚持以审计质量建设为核心,提高审计法治工作水平;坚持以审计监督问责为关键环节,有效提升审计依法行政效能,着力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成果丰硕。国务院法制办、湖北市政府法制网先后推广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我局连续三年获得全省审计系统综合量化考核第一名,先后四次受到市委、市政府通令嘉奖;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继局长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之后,我局又被表彰为“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坚持法制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强化培训,提升审计人员法律素养。一是“请进来”,辅导讲座。邀请审计署武汉特派办、省政府法制办、省审计厅领导为全局审计干部作专题法制讲座,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做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讲座。二是“走出去”,培训学习。先后与中南财大、华中科技大、省厅计算机中心联合办班,培训审计人员100多人次,还采取送审计人员上挂学习、跟项目锻炼、外出培训等方式,组织全市审计系统80多人参加培训学习。还组织力量赴县(市)区局开展巡回法制辅导讲座,开展法律进机关和争做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活动,每年都进行网上学法和考试。

  ——广泛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座谈会、答记者问、局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印发资料、审计法规知识电视大赛、专题系列报道等形式宣传相关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扩大审计法制宣传的影响。

    坚持规范化建设,增强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我局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度,靠健全的制度抓规范、管长远,注重用规范的流程和规范的操作来保证审计的民主科学决策,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和审计质量的全面管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合法性审查、项目审理会和业务办公会集体审定等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和完善有关审计业务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廉政风险防范、审计现场管理等方面制度共40多项。

        ——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章的审查。一是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推行前置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是严格审定内部出台的规章制度。改进、创新建章立制工作方法,对新制定出台的各种规章制度,始终遵循立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集体讨论审定的程序,反复酝酿,多次修改,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由局长办公会集体审定。

  ——注重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章执行情况跟踪评估。一是强化重大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二是重视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和落实内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对局内出台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订和废止,并及时对外公布废止和仍然继续有效执行的相关制度文件的清理结果。三是定期开展审计执法案卷评查。按照《荆门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要求,对部分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最后顺利通过了省特级审计档案复查,并获得证书。

   坚持质量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创新审计质量建设机制。一是全面进行项目主审责任制改革。全面进行项目主审责任制改革,实行了严格的项目经费管理,开展了主审竞争活动,目前为止,有37名同志经过演讲、考试、群众测评等严格的资格认定程序,获得了主审资格。二是推行审计项目公开论证。使每个审计人员对审计目的、思路、重点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推行严格的审计方案评审,要求所有审计方案必须经过审计组充分讨论、业务科(局)和分管领导审定、业务办公会评定以后才能进入审计实施程序,切实做到审计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审计成本。

  ——率先实行项目审理改革。在推行审计项目五级复核和审计报告署名制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实行项目审理改革,构建了“项目全覆盖、责任全落实、服务全跟踪”的审理工作机制。一是推进审理全覆盖。要求所有本级计划审计项目(含追加)都必须通过审理,在实施方案、现场数据、文书等审理上,都作出具体要求和明确规定。二是构建分级负责质量把关体系。按岗位职责实行分级负责,构建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主审)、业务科(局)负责人、法规审理科、分管领导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分工负责、分级把关的全方位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审计报告质量。

    ——狠抓审计质量规范和考评。一是积极开展“审计质量基层行”活动。为基层审计机关送法制服务上门,送优秀项目档案观摩,搭建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平台,不断规范审计程序。二是坚持审计质量定期检查。每年审计任务完成过半时,我局都要对已实施完成的审计项目开展审计质量“回头望”;每年12月底开展一次全市质量交叉检查评比活动。三是集中通报和培训。5年来,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共有60个审计项目获奖,其中30个项目推荐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2个项目获审计署优秀项目表彰,13个项目获省审计厅一等奖。

   坚持监督问责,推进依法行政

  ——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在机关管理上,采取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定考评“五定”方式,明确“工作职责、标准要求、如何考评、谁来考评、结果运用”五要素,并进行考评、公示结果,强化问责,提升审计执行力。通过细化、量化科学打分,将考核结果与个人晋升、经济待遇挂钩,优化问责机制。做到凡事必有规定,有规定必有考核,考核必须与个人利益挂钩。确保有责必履、失责必究、追责必严。

            ——强化审计整改问效。建立了“五制”(政府主导制、部门联动制、跟踪督办制、责任追究制、结果公示制)为核心的立体式整改工作模式,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工作意见》,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政府对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采取政府督查室牵头、有关部门联合督办、审计部门专业督查的形式,开展多层次的审计督查整改督办,提出了被审计对象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审计部门负督促责任的要求,并探索实行人大对整改工作电视询问,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完善审计监督机制。一是推行审计项目“限时审结”制。从一般行政性事务工作督办,延伸到项目督办,从计划项目督办到审计一线督办,形成了全方位的督办,做到重点工作一事一督查,日常工作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二是强化联合督查。由局相关科室组成联合督查组,有重点的选择到项目审计现场,开展督进度、督质量、督廉政活动。三是审计情况定期向人大、政府等汇报,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四是推行审计信息公开。按法定要求编制审计信息公开指南和审计信息公开目录,并公开征求社会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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