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水生态文明助推“质量强市”
(李广彦)日前,宜都市以908的高分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被命名为“质量强省示范市(县)”,有关专家介绍:除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和公共管理质量等指标外,环境质量也是一项主要指标,宜都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为质量强市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作用。
近年来,宜都市坚持用生态理念谋划发展大局,结合自然资源,启动一系列生态治理项目,按照“五水共治”治理理念,重点对长江、清江、渔洋河、九道河、大溪五条流域进行环境综合治理,为每条河流规划出详尽的实施方案。同时加强水环境保护,明确水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首要地位,一是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全市分工业、生活、水利发电29个取水口,全部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专项定点管理。二是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国家《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和《水库管理条例》,编制了小型水库水功能区划。全市41座小型水库,有30座被划为饮用水源区,严禁从事各类养殖活动,确保这些水库的水质标准控制在Ⅲ类以上,消除投肥养鱼污染水源现象,还民一库清水,保证周边群众饮水健康。不涉及饮水的11座水库划为渔业用水区,水质标准不低于农业用水区标准,控制在Ⅳ类以上。严禁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设立排污口,二级保护区不能新增排污口,老排污口必须实现达标排放。严查“两江”(长江、清江)“三河”(渔洋河、九道河、新桥河)“四库”(高坝洲库区、熊渡库区、香客岩库区、九道河水库)周边排污企业,改善水环境质量,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水域纳污能力,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理。三是抓好责任制落实。政府分别与企业、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签订《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实行“一企一档”环保目标管理。把村庄塘堰、沟渠等水环境综合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镇(村)创建等工作纳入乡镇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加强水环境监测,定期发布水质公告。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