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郭丽丹)“公堰漏,公牛瘦”,几年前,农民这样揶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意思是说,集体塘堰无人管理,年久失修,公家养的牛瘦。
而今天,一本“水权证”、一份“运行管护合同”、一个“农民用水户协会”,正在彻底根治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现象。
截至目前,全市各类小型工程15万余处,已有10.7万处工程通过颁发产权证书明确了管护主体,占小型水利设施总数的70%。签订运行管护合同4万余份,对14.7万处工程落实了管护责任,占小型水利设施总数的95%。产权制度的改革,盘活了水利存量资产,促进了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本证书、一份合同,看似简单,背后却经过了一系列复杂的改革。
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党组书记、局长靳鹏介绍,早在2004年,该市就出台《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市各县市区迅速行动,探索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夷陵区先行先试,实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以承包确权为核心推进改革,通过颁发“水权证”方式,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经营权承包到农户,把水利工程变成农民的“责任田”,构建城乡一体的水利设施建管体系。目前,该区签订承包管理合同11万多份,涉及农户10万户,颁发农村“五小水利”工程设施承包经营权证7394本,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水利设施“水权”发证范围“全覆盖”。
宜都则推行“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实行“堰随田走、受益共有、民主议事、合同管理、合作发展”,通过“定界确权、合同定责、民主建管”三大步,从根本上解决堰塘及配套沟渠等无收益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难题。当阳市开展农民用水者协会先行先试,在全市进行推广。
夷陵、宜都两地,还对水利设施管护实施以奖代补,极大地发挥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的杠杆效应。仅在雅鹊岭一地,财政投入资金仅200万元,带动群众投入综合效益达到547.6万元,财政投入资金产生的效益放大了2.7倍。
然而,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在落实工程管护责任上的脚步并没有停歇,他们积极深入各县市区调研,创新思路,开展试点,决定根据工程实行分级管理,落实建后管护责任。
夷陵区推行小(1)型水库“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模式,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乡镇水利服务中心为主管单位,统一聘用管理人员,纳入全区农村公益性岗位“以钱养事”范围。枝江市政府则实行农业灌排渠道分级管理,明确市、乡、村三级渠道管理责任、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有效解决农村渠道管理难题。
“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最大限度让农民受益。”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在全市大中型灌区的末级渠系、小型灌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大力推行农民用水户参与式灌溉管理,积极引导和支持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较好地解决了水利设施集体所有与土地承包经营的矛盾。
水利部门还积极培育当阳黄林协会、远安屡丰堰协会、东风三干渠协会等协会建设典型。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369个,管理灌溉面积173万亩,入会会员25.35万户,受益人口73.34万人,真正实现了小型水利工程“民建、民用、民管、民受益”。
金秋时节,漫步宜昌田间地头,金黄色的玉米,绿油油的蔬菜,清澈透底的塘堰沟渠……一副欣欣向荣的现代农业画卷,诉说着宜昌市小农水改革的丰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