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04.2016  11:10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1日电   (易纪轩)3月31日,宜昌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受人情礼金,公款购买购物卡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多人受处分。

  兴山县公路局对本单位以加班补助、事业单位通讯费等项目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共计270413元未及时进行清退。2016年3月,该局分管机关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唐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枝江市文联违规发放交通补贴和差旅费定额补助共计21209元。2016年3月,该市文联原主席(现任该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7月至12月,当阳市供销社以现金方式向机关干部职工发放误餐补助共计29100元,并在其二级单位列支报销。2016年2月,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许廷山,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心银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9月,时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民政办主任王明槐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人情礼金共计116800元。2016年1月,王明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月25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水浕司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田坤国,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田坤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9月23日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赵明、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佩文、远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龚祖森等人“带彩”打麻将。2016年3月,赵明、陈佩文、龚祖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3月至12月,长阳县电影公司(2014年11月更名为长阳三和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共计金额6200元。2015年12月,时任该县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刘志宏(现任长阳三和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宜昌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购买烟酒、茶叶送礼。2015年11月,该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综合办公室主任覃宏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昌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做到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要以《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为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纪、知纪、守纪,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盯住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关键人员,用好明察暗访、查处问责、通报曝光、工作约谈这四个抓手,始终保持严纠“四风”问题的凌厉攻势,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违规违纪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