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成立全省首家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近日,宜昌市召开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动大会,市政府金融办、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保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全市各财、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人宣读了《宜昌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宜昌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复函》,下发了《宜昌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成立宜昌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聘任了76名同志为宜昌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近年来,随着宜昌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合同纠纷的发生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保险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宜昌市保险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宜昌市司法局审查批准成立了宜昌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宜昌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门调解保险纠纷的群众性第三方组织,遵循自愿、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设立和开展工作,负责受理全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员与其保险合同或与保险合同利益相关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组织保险合同纠纷调查、分析,收集相关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宣传相关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为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咨询和服务;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并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一致意见,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分析保险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向保险机构提出合同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向市保监分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报告保险纠纷调解工作情况。
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开启了宜昌保险行业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为促进全市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平安宜昌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