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实施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控

03.12.2016  07:04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责任,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实现环境综合监管执法的常态化、精细化、信息化和制度化,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宜昌市出台《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控实施方案》,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环保网格划分以社区网格为基础,环保部门根据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污染源分布状况,将若干同类型的社区网格划定为一个环保网格。网格类型分为工业园区型网格、城市建成区型网格和农村及城郊型网格三类。工业园区型网格重点监控重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工业污水处理厂、码头堆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垃圾焚烧、城市水体等;城市建成区型网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处理、餐饮油烟、码头堆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垃圾焚烧、城市水体等;农村及城郊型网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畜禽养殖、秸秆垃圾焚烧、河流湖库、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

  环境质量网格化监管队伍主要由环保网格员、社区网格员和环保专(兼)管员组成。环保网格员由环保部门安排环保执法及相关人员担任,每个环保网格至少配备1名环保网格员,并建立“AB角”或“邻格支援”等协调配合机制;社区网格员负责协助环保网格员开展环境监控工作,利用社区e通等方式采集上报环境信息;社区网格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要设立环保专(兼)管员。

  同时,宜昌市还建设了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控信息平台,按照巡查上报、处置、反馈、考核评价的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通过网格化单元控制和智慧环保系统的有机结合,建立市、县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指挥体系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环境保护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员主力军作用,调动社区管理网格员、环保专(兼)管员、环保义务监督员等力量,实现环保监管工作全覆盖和监管关口前移、触角下延,做到环境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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