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全面打响生态环境“保卫战”
6月12日,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宜昌市副市长刘建新在宜昌分会场出席会议,并传达了宜昌市委、市政府有关环保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和相关部署。
刘建新说,我市在专项行动中将突出整治重点,在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将落实“呼吸保卫战”、“河流保护战”、“减排攻坚战”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和全市的总体部署,出重拳、用重典,向污染宣战,当前要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抓好水污染防治,对饮用水源地保护,要加强对医药、化工、造纸、危化品等重要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厂的风险排查和日常监管,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整治。
对重点流域要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紧制定实施“河长制”方案,河长制就是对河流实行责任制,跨县市区的由市级领导担任河长,所在地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任段长。位于宜昌城区的河流都将进行水污染防治的规划,当前要对运河、沙河、黄柏河进行重点整治。
抓淘汰落后产能,特别是园区的两座热电厂、善溪窑的小砖瓦厂的取缔,治理工业企业废气和城市道路施工扬尘,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管工作。当前要检查两个方面的落实,一是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专项整治通知的落实,目前市政府督查组正在督办。二是马旭明市长前期召开的大气污染专题办公会议的落实情况。
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刘建新提出我市企业面临两个方面的限批条件:长江半年水质不达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不达标。要求各县市区,确保按承诺完成减排任务。同时抓好重点行业整治的“回头看”,进一步稳固整治的成效。
据了解,我市环保部门已经开展了综合大检查的活动,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危化品防控、辐射环境保护、生态镇村的评选等18个方案。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