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全国率先开展网上立案 当事人不用再来回奔波

15.06.2015  18:57

  湖北日报讯(记者郑延、唐宜贵、通讯员陈璐、龚银锋)宜昌市法院6月12日发布消息称,自今年5月1日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宜昌法院做到了“有案必立”,并在全国率先推出网上立案系统,目前已有60起案件通过网上诉讼平台立案。

  宜昌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罗江鄂介绍,当事人在立案环节最大的苦恼是来回奔波,针对这种情况,他们推出网上立案系统,并在秭归法院进行试点,将网上立案系统布局到各乡镇、司法所以及村组,由网格员帮助群众进行网上立案,做到了足不出村、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她介绍,“当事人在网上递交诉状、身份证等信息,在线同步审查后,材料符合规定,立即立案。

  罗江鄂表示,宜昌法院在全国率先使用网上支付,可用银联、支付宝进行预缴诉讼费,电子卷宗的状态也可通过短信平台同步推送,当事人在网上立案后,只需要在开庭时到法院来。在试点基础上,中院和市委政法委综治办联合发文,将网上立案工作纳入市综治网格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工作全覆盖。

  据了解,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宜昌两级法院共接收民事案件诉状1988份,其中登记191件,当场立案1797件,当场立案率90.4%,立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11.2%。接收行政案件诉状41份,其中登记18件,当场立案23件,当场立案率56.1%,立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15%。接收刑事自诉案件诉状17份,其中登记1件,当场立案16件,当场立案率94.1%,立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6.7%。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