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官员因单位公款高消费娱乐被处分

29.05.2014  15:54

    新华网宜昌5月29日专电(记者梁建强)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察局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因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远安县统计局局长金华新等被处分。

    据宜昌市纪委监察局介绍,经查,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远安县统计局在公务接待中安排并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7次,共计16204元。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华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党组成员艾江和局办公室主任汪卫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