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10月29日、31日将对全校学生(享受学校医疗待遇)进行校外门诊医疗费审核报销。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及地点:
1.马区学生2014年10月 29日 (星期三)14:10--17:00
地 点:马区西院医院四楼会议室
2.余区学生2014年 10月 31日 (星期五)11:00—12:00
地 点:校医院余区分院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
1.转校外医院门诊者须携带校内病历、校内转诊单及由校医院相应科室主任签字的外院正规发票,并带上校外病历(开药者附门诊明细清单或双处方),急诊凭急诊病历和盖有急诊章的发票办理。
2.转校外住院的学生先进行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再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学生平安保险赔付(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办理)。
3.马区学生报销时请携带工商银行卡,以便报销时用。
4.请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办通知学生。
学 生 工 作 部
校 医 院
校医疗费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