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送了啥“新年礼物” 让支付宝、腾讯都来道谢
昨日,央行正式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动议、起草到正式发布,办法经历了近三年时间,并引起了各界的广泛讨论。办法发布后,蚂蚁金服(支付宝母公司)、腾讯等网络支付巨头纷纷表态,感谢央行送来了“新年礼物”。
那么,央行究竟送了啥?原来,央行以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对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分别配以1000元(累计)、10万元/年、20万元/年的限额。
在征求意见稿中关注颇多的个人消费者5000元的单日支付限额,办法规定可有条件提高至1万元。也就是说,用支付宝余额买部iPhone6s,不会有问题了!
个人消费者
网络支付账户单日限额
有条件放宽至10000元
昨日公布的办法,将对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账户指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种外部渠道(如手机号或者身份证号)验证身份的账户,该账户内的余额只能用于消费、转账,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
Ⅱ类账户指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如电话、身份证号、绑定银行卡)验证身份,该账户内的余额同样只能用于消费、转账,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10万元;
Ⅲ类账户指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如社保、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征信机构、电信运营商、航空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煤气公司等)验证身份,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20万元,余额付款功能在前两类都有的消费、转账基础上增加了投资理财。
办法还规定,在支付机构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时,则II类、III类账户单日余额累计交易限额可由5000元上调为1万元。此前5000元的单日支付限额,也是征求意见稿中引起广泛讨论的一点,当时被网民形容为“以后都不能好好在网上买一部iPhone6s了。”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特别强调,客户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计限额、单日累计限额根据相关规定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上述限额约束。
卖家﹠机构
一致叫好感谢央行
“给互联网金融业的礼物”
办法同样给予了个人卖家较大的空间。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办法对个人消费者和个人卖家的限制减少,自然迎来了互联网巨头一致叫好。蚂蚁金服方面表示,办法对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将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腾讯方面则表示,央行近日连续发布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两个文件都是央行送给互联网金融业的“新年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