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二十四:积极营造环境 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预计为20.8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7%。2015年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为3.88万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32424亿元,同比增长31.6%,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0.9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931亿元)的10.8%。商务部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工作,2015年先后启动了“促进发展规范电子商务专项行动”和“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积极营造发展环境,大力促进应用推广,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设。 针对当前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电子商务法规和相关标准。积极参与和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及相关法律的修订。制定出台《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研究制定《无店铺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电子商务企业资质认定规范》等标准规范。
二是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应用 。首先,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实体店转型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传统零售业、批发业、物流业、生活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深化互联网应用,实现转型升级。其次,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顶层设计和指导,牵头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会同19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编制发布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规范和物流配送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大赛和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会同财政部在全国256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103个,占40.2%。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帮助农民增收,实现精准扶贫。再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牵头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并按照国务院要求将先行试点的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初步探索出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向更大范围推广,将在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支撑。
三是打造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 。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以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为依托,通过先行先试、聚集发展、模式创新,形成全方位的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完善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有关政策和标准,推动解决电子商务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启动商务大数据应用试点。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国家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平台,设立15家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分院,累计培训学员8.5万人次。
四是积极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指标、信用档案等标准研究。建设电子商务信用基础数据库。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督机制,建设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净化网络市场环境,2014年启动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1000余件,关闭屏蔽网站3400余家。2015年继续开展专项行动,会同14个成员单位推动综合治理。
五是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中的电子商务工作,推动建立电子商务多双边交流合作机制。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下,建立了电子商务对话机制。积极推进中韩、中澳、中日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等自贸区电子商务议题谈判。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