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制定棚户区改造供地政策
17.09.2014 13:15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期,大冶市颁布2014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
一是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二是对规划较大的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需要配套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可以分宗的,依法予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不能独立分宗的,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三是城市规划区的工矿棚户区可以纳入到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企业自主实施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属于原拆原建且利用企业原有存量划拨住宅用地的,依法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7.09.2014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