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年内出台多项措施 放宽互联网金融企业登记门槛
27.07.2015 12:32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是新兴行业,未来,企业在新成立登记时,可由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通过股东背景、商业模式、风控机制、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预审后,工商登记机关在企业名称中允许使用“互联网金融”或“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等字样。其经营范围也允许核定为:金融信息服务、金融数据服务、票据服务、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股权众筹中介服务等。
此外,为促进没有办公实体的科技创新企业等小微企业发展,我市拟出台《武汉市商务秘书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商务秘书企业将为科技创新小微企业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地址、财会记账等多种商务配套“托管”服务。
据试行办法,对设立商务秘书企业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采取公司制企业法人形式设立,企业名称中可用“商务秘书服务”字样表述行业特征,企业经营范围为:“为企业提供集中注册地址及受委托提供代理登记、代理记账、代理年度报告申报、代理收发各类法律文件及代理申办其他法律手续等秘书式服务”。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27.07.2015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