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多措并举狠抓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
08.05.2015 20:42
本文来源: 农业厅
对病死猪进行现场核查
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事关公共卫生安全,是一项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为确保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及惠农资金落实到位,江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断探索管理新办法。
一是积极筹建无害化处理收集点。依托监利县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在县内中心地段建立集中收集点,帮助企业进行选址,协调各方关系,预计6月中旬可以建设完工。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各确定1个专人,负责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上报、现场监督指导、资料审核等工作。
三是实行日报告制度。改过去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月报制为日报制,养殖场(户)只要发生生猪死亡,当天必须上报所在地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中心再将本辖区内当天死亡情况汇总后报监督所专管员。
四是强化养殖场(户)责任。养殖场在申请无害化处理补贴时,必须提供养殖档案(生产记录、诊疗记录、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复印件和无害化处理照片,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对养殖档案记录不全或者逻辑不符、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无害化处理数量一律不予认可。对弄虚作假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采取一定的制裁措施。
五是实行随机抽查制度。养殖场病死生猪当天死亡数量较多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财政部门随机抽查开展上门核查,确保无害化规范处置,确保数据真实。
六是实行公示制度。对上报无害化处理数量、核查结果及时处理及时在江陵县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畜牧兽医局周先杰)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8.05.2015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