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康县鑫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康家沟磷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的公示
22.12.2016 01:1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公示编号: | 2016-043 |
公示周期: | 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3日 |
项目名称: | 保康县鑫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康家沟磷矿(新增资源储量) 采矿权评估报告 |
采矿权人 | 保康县鑫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康家沟磷矿 |
评估公司: | 济南大山矿业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现将《保康县鑫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康家沟磷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0月31日,评估结果为:“确定保康县鑫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康家沟磷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价值为663.67万元,大写人民币 陆佰陆拾叁万陆仟柒佰圆整 。”
欢迎社会公众对以上评估行为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3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实名填写后寄送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王科长 027-86656115
相关资料:
1. 保康县鑫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康家沟磷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
2.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
2016年12月21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2.12.201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