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发布

09.02.2015  18:04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立项指南》)。《立项指南》改变以往按年度发布的做法,实行常态化管理。在国家或省相关政策未作较大调整的情况下,我省将不再发布新的立项指南。

立项指南》指出,要充分发挥省地勘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重点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矿产的前期勘查及其它地质工作,降低勘查投资风险,拉动社会资金投入,促进找矿突破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兼顾民生地质需求,提升地质工作对农业生产、城市建设、生态环保等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

立项指南》规定,所有新立项目均须在综合年度预算规模、矿种紧缺程度、项目找矿潜力、地方政府和群众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从省地勘基金项目库中提取。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主要采取公开竞争方式优选项目承担单位。

立项指南》明确了省地勘基金投资方式。在国家、省未出台新的相关政策之前,省地勘基金主要采取全额投资和矿权作价合作投资两种方式,其中矿产调查和其它基础性地质项目,以及尚未登记矿业权且社会资金不愿承担风险的矿产勘查项目,采取全额方式投资。此外,《立项指南》还对省地勘基金项目库建设、续作项目评估等进行了规范。

      《立项指南》的发布,不仅对省地勘基金运行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还将进一步提升省地勘基金项目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省地勘基金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