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审批
30.05.2014 04:4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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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审批 |
项目设定机关 | 国家 |
实施机关名称 |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
承办机关名称 |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
协办机关名称 | 无 |
法律法规依据 | 《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20号)第三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勘查资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下列地质勘查资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一)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 (二)其他甲级地质勘查资质。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地质勘查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
审批范围和条件 | 审批范围 -- 除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和其他甲级地质勘查资质之外的地质勘查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审批条件 --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 (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
申请材料 |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勘查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和相应证明文件; 5、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
办理流程 | 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办结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法定办理期限 |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
承诺办理期限 | 14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 通过地质勘查资质数据库生成申请表格,并附地质勘查资质数据库报盘。可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办事服务一栏:文件及范例下载中下载。 |
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 否 |
咨询电话 | 027-86656112 |
投诉电话 | 027-12336 |
受理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
常见问题 | |
实施机关 | 责任部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工作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12号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时间 联系方式: 027-87270183 |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30.05.2014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