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采空区普查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专项普查的函(管一函〔2015〕48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我省地下矿山采空区基本情况,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拟开展我省地下矿山采空区普查试点工作。为做好相关普查工作,拟就“地下矿山采空区普查试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开征询意见,并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地下矿山采空区普查试点项目。
二、采购服务内容和要求:本次招标选取1家单位,拟对我省黄石市和荆门市6家地下矿山进行采空区普查,普查费用不超过10万元(本项目采取完成普查工作的所有费用总价包干的合同方式)。普查结果填入《地下矿山采空区情况普查表》,提出采空区治理措施,并形成详细的普查报告,所有普查工作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
三、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开展非煤矿山相关业务工作的资质。
(二)拥有完备的测距仪等采空区普查设备。
(三)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四)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约处理等不良记录。
四、资料报送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单位基本概况及近2年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情况;
(三)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四)报价单;
(五)工作计划、服务承诺;
(六)其它。
五、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机构报送相关材料为2015年11月16日08:00时起至2015年11月22日17:00时截止。
(二)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B1-802室,联系人:王弘滨,电话:027-87895075。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受理。
六、机构的选定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由监管一处、财务处、监察室、后勤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招标工作组。聘请相关专家,对承接机构的资格及报送资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附件:地下矿山采空区情况普查表 附件.doc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