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表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 湖北十县(市)榜上有名
04.07.2016 09:5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会6月27日在京召开,全国共有225个县(市)受国土资源部表彰,我省武汉市江汉区和东西湖区、当阳市、宜城市、松滋市、京山县、沙洋县、安陆市、汉川市、咸宁市咸安区榜上有名。此外,全国共有14个地级市被评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地级市,我省宜昌市、恩施州名列其中。
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评比达标表彰。本届表彰的225个模范县(市)在获得荣誉的同时,还收获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14个地级市获1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此外,国土部在相关政策和项目安排等方面,将向模范县(市)适当倾斜。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9个县(市)、3个地级市获此殊荣,受表彰数量位于全国前三甲。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4.07.2016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