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促人大代表素质提升

27.08.2014  18:25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依法履行管理国家事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职责。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整体效能,关系着人民当家作主能否实现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实施。在当前我国经济生活发生深刻变革,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对于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抓好选举具体环节,把好代表入口关。一要做细代表名额的分配工作。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明确分工,抽调精干力量深入调研,反对从上到下层层下达代表分配名额,机械地组织选举工作。二要做细各选区的划分工作。分配代表名额要综合权衡,密切关注选区代表的素质。三要做细提名、酝酿和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积极深入基层广泛征求广大选民群众的意见,把群众公认的素质较高的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四是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积极让被提名的候选人向选民作自我介绍,也可采用答选民问等方式来体现候选人人的能力。

第二,完善选举制度,为选出高素质代表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激发民主选举的积极性。引入竞争机制对保证人大代表的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选举过程中,让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回答选民提问,这样不仅可以体现候选人的真实水平,而且可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选举的政治热情。二是在修改完善选举法及实施细则时,要增加代表资格方面的规定,以便在确定代表候选人和选民投票时有具体的标准。三是完善好委托投票制度。当前各地流动人口较多,给选民直接参选造成一定的困难,严格委托投票制度对选举产生代表的素质有一定影响。

第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自身素质。人大代表并非生活在世外桃园,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必然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加之许多代表自身素质存在“先天”不足,因此通过多种方式,注重从“后天”来提高代表素质尤为必要。这也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特别是在换届选举之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及时举办学习培训班,对当选的本级人大代表分期分批进行较为系统的学习培训。可采取专家授课、各级领导作形势报告、履职好的代表作履职经验介绍、组织代表外出学习考察和代表自学等多种形式,使代表不但增强代表意识和全局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和民主法制理论素质,为更好地履职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打破届内终身制,引入代表退出机制。人大代表实行任期“终届制”,虽然有利于保持人大代表队伍的稳定性,却不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会使极个别代表缺乏紧迫感、使命感,放松自我要求。启动代表引退程序,对代表履职进行“刚性”管理。代表调离原选区,代表未经批准达到一定次数无故不出席代表大会,或因不学习而不会履职和怕负责任不敢履职的,人大常委会可依法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对不愿辞职又不履职的代表,应依法罢免其代表资格。(荆门市人大常委会  蔡明虎  高胜前)

责任编辑: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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