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制定四级医疗体系规划等措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投资审批“非禁即入”
意见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定期公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目录。
其中,实行“非禁即入”的投资审批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
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支持技术、管理实力雄厚的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共同举办独立的医疗机构,或参与托管其他医疗机构
此外,在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前提下,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
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在从业人员培养方面,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同时,推进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各市(州)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有序流动机制。
试点设外资独资医院
健康服务业的主体是医疗服务机构,在医疗机构布局方面,意见提出,将全省划分为武汉城市圈、鄂西南、鄂西北、秦巴山、武陵山5个医疗大区,建立相对完善的国家医学中心、省级医学中心、市(州)级医院和县(市)级医院等四级医疗体系。
此外,还将争取国家在湖北开展境外资本独资医疗机构试点,到2020年,争取境外资本在我省设立高水平独资医院。
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
床位数达35张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40%以上
社会资本办医床位数占全省总量达25%以上
100%的市(州)、80%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部分健康服务业发展目标数据(至2020年)
(来源:《长江商报》2014年12月30日第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