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鄂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方案获批
19.08.2014 10:44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湖北日报讯(记者黄中朝、通讯员孟梦、程波)昨从省水利厅获悉,咸宁、鄂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复,标志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该批复明确了试点建设范围和建设期限(2014-2016年),并要求试点城市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为全省“两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加快河湖水系连通,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展节水型社会和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利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完善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9.08.2014 10:44
故
事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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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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