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水文局再学《准则》《条例》和《意见》
(咸宁市水文局)6月16日,咸宁市水文局举办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会议对《意见》《准则》和《条例》进行解读和释义。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体现了中央精神的湖北实施和担当。解读详细介绍了《准则》《条例》和《意见》的修订、出台的背景、原则及重大意义,系统解读了《准则》《条例》和《意见》的主要内容及精神实质。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做到认认真真地学、原原本本地学,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各项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规党纪牢牢地刻印在自己心上。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以上率下。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三要强化执行。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以儆效尤。四要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既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好水文经济和各项水文业务工作,努力实现两促进、两提高,为推动咸宁水文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咸宁市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会议和咸宁市分管领导有关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水利厅“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方案》《省水利厅机关党办关于省直机关工委来厅明查暗访情况的通报》《省水文局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能力大比武活动的紧急通知》《咸宁市委办关于印发〈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