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支队“四播模式”营造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宣传新氛围

12.12.2014  14:40

自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咸宁支队根据地方特色和现有资源,充分发挥CTV城市电视、枫丹公交车载电视和出租车LED显示屏、市主流媒体及微网平台等媒介作用,通过定期播、循环播、定时播、滚动播的“四播”模式,切实营造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宣传新氛围。

一是整治新况四大主流媒体“定期播”。 支队积极联系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展直观、生动、受众面广的消防知识宣传,做到报纸有专栏、电视有专题、网络有阵地。《咸宁日报》“咸宁消防”专栏中,定期对冬季防火知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消防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咸宁电视台的《咸宁消防》专题节目将对消防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措施、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等进行报道。目前,咸宁日报已定期刊发专项行动专刊2期,提升市民注意冬季防火安全。

二是行动动态CTV城市电视定期“循环播”。 CTV城市电视—咸宁消防宣传频道一直是消防安全宣传的重头戏,在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各行政单位纷纷悬挂了CTV城市电视。支队针对冬季防火工作,专门制定了一些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小贴士、冬季防火小常识放于其中进行播放,与此同时,还将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开展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期间工作动态进行插播,实时播出专项行动动态。

三是火灾隐患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实时播”。 支队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传布信息迅速、广泛的巨大优势,制定信息发送计划,责任到人,保证支队官方微博、微信每天至少更新两条有关消防常识的提示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在微博微信网络平台上,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开展状况实时播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缓慢的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曝光,提醒网友们注意消防安全。同时发起号召,向社会广泛征集周围的火灾隐患情况,对隐患情况进行核实,勒令整改。

四是消防常识车载电视和LED显示屏“滚动播”。 支队积极联系枫丹公司、源通及祥生出租车公司将消防宣传广告载入出租车、公交车,每天四个时段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语,并定期更新消防公益广告,让出行市民在坐车途中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并且协调市交警支队打开行人提示灯显示屏,用20字以内的宣传短语为等候过马路的行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目前,公交车载电视已更新播出公益广告4则,行人提示灯插播消防安全警示语20余条,LED显示屏插播消防安全标语119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