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促进合同监管效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0.08.2015  11:04

今年来,咸宁市工商局以突出服务指导,强化合同监管为切入点,着力提升合同监管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四个一批”合同帮农、格式条款整治、动产抵押登记、拍卖市场监管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加强基层合同帮农服务指导。各地依托基层工商所分阶段、分步骤在全市千人以上386个行政村全面建立了合同工作服务站。继续以嘉鱼县潘家湾镇、赤壁市芙蓉村、崇阳县油市村等6个发展势头好,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行政村为全市“四个一批”合同帮农基地为试点。截止目前,全市系统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12类共2.13万份;共指导签订《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267宗,引导流转土地2.4万亩。其中,引导森林资源流转32宗624亩;办理涉农动产抵押登记31件,融资金额达2.8亿元;组织农超对接,引导大型超市与农户签订合同文本286家,合同金额4161万元。

二是开展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自今年4月份以来,全市工商系统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开展旅游、银行、电信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对银行、房地产、汽车、美容等行业及网上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经营户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免除自己应负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银行业、电信业经营单位75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召开银行业、电信业单位座谈会7次,下达行政指导建议书13份,修改格式条款2份,办理格式条款备案89份。1-6月份全市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合同违法案件131起,罚没款58.09万元,其中由赤壁市工商局办理的一起最大单笔合同案件罚没款达20万元。

三是执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示。全市工商系统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14件、融资6.22亿元;办理变更登记1件,办理注销登记35件。目前114件抵押登记已全面推行动产抵押网上登记工作,做到企业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与其他信用信息保持同步公示。与此同时,全市工商系统在继续做好一般性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基础上,创新动产抵押登记方式,积极探索做好利用动产浮动抵押等融资途径和方法,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盘活存量动产,缓解资金困难。截止目前,全市系统共办理涉农动产抵押登记31件,帮助融资2.8亿元。

四是加大拍卖市场监管力度。全市系统按照省局要求,切实加强对拍卖市场的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拍卖备案28件,现场监拍4次,成交额1.3亿元;立案查处拍卖违法案件1起。三是加强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上半年,全市共制定和推行各类示范(参考)文本12种2.13万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开展“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为把省、市两级“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公示活动上升到政府层面,进一步提升“文明诚信示范企业”的含金量。市局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通过近半年的努力,5月底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7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咸宁市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1050”工程实施方案》(咸工商文[2015]25号),同时正式启动咸宁市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1050”工程。(咸宁市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1050”工程,是指3年内(2015  -2017年),通过省、市级“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分别推荐公示省级文明诚信示范企业10家、认定公示市级文明诚信示范企业50家。创建公示对象是咸宁市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