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全省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地。
报告显示——
在带头尊法方面,“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在依法防控方面,实现疫情防控从“应急防控”向“依法防控”转变。
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市场活力有效激发,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服务效能稳步提升,先后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787项,“鄂汇办”可办事项增加到918项。
在科学立法方面,“开门立法”融入民意民心民声,重点领域立法步伐加快,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项目得以立项出台。
在严格执法方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纠正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517个,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切实增强。
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2万余个,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8万余件,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法治信仰逐步深入人心。
在用权守法方面,阳光政府全面推进,政务生态清朗起来。
报告在深度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聚焦省域治理现代化,从四个方面提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弱项补短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使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二是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条”,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全力对接党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
三是以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修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政府治理法治化。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把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