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狠抓“后续工程”帮助受处分干部知错改错
“受处分两年来,组织的温暖使我从迷茫中解脱出来。我只有努力工作,才能报答组织的关怀。”最近,黄冈市原文化局党组成员、原副局长徐某作为一名普通的扶贫队员,在武穴市塔水桥村开展精准扶贫,帮助村里发展种植养殖项目。
2014年,徐某因受贿错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两年来,该市纪委和本单位领导对他进行教育帮带,使其从自我封闭的状态中调整过来。参加扶贫工作后,他主动要求分配任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大规模开展对违纪干部的回访教育帮带,一大批像徐某这样受过处分的干部知错改错,跌倒后又重新站起来。
教育挽救,让违纪干部解心结
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共处分党员干部4万多人。“一些受处分干部反映,单位领导和同事对自己有偏见,自己抬不起头……”去年9月,黄石市纪委的一份调查报告引起省委、省纪委领导的重视。
调查表明,部分受处分的干部,有的不能正确对待所受处分;有的知错悔错改错表现不明显;还有的所在单位顾虑较多,对违纪干部信任度低。“三类问题有传染效应,必须予以解决。”省委领导指出,“要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加大教育转化力度。”
省纪委在《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中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是为了治。各级党组织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切实担负起教育挽救的责任。”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建立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实现回访教育“全覆盖”。登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处分,端正态度、改正错误。
潜江市直某单位干部王某因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情绪一度低落。市纪委对回访教育后,他深刻反省、积极工作。前不久,他的服务窗口年终群众满意度考评得到99%的好评度。
因人施策,不让一名违纪干部“掉队”
“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回访不是一次,教育不是一时。”省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是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将管理受处分党员干部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纷纷建立“一帮一”的分级教育帮带制度和工作台账,因人施策,不让一名违纪干部“掉队”。
黄石市纪委在开展回访教育的同时,定期把回访对象的表现向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集中反馈,因人施策提出建议。黄冈市出台制度,对回访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分类处置: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推荐使用;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懈怠的,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
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使受处分干部的精神面貌发生巨大变化。黄石市散装办主任周清华受处分一年来,写下了3万余字的学习心得,深刻剖析自己所犯错误的危害性和改正错误的必要性。
转化帮扶,给违纪干部改过自新机会
“盼望能有机会重新为党工作、改过自新。”这是很多受处分干部的心声。“恰当安排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职务和工作。”省纪委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任用政策予以恰当安排和使用。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由所在地方和单位综合考虑其所犯错误性质和情节、知错改错表现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处分影响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者,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
这些措施,让受处分的干部看到了希望。红安县纪委通过对两年来受处分的164名干部进行回访,向组织部门建议重新提拔任用15名认错改错、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长阳先后为10多名企事业单位受处分党员干部协调落实了临时工作岗位,其中还有7人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查重新安排了工作……
有组织的关怀,全省大多数违纪干部受处分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整心态,卸下思想包袱,变压力为动力,以知错悔错的决心推动工作再上台阶。如今,全省一大批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重塑人生。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