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推五千套合作型保障房 居民可以自行实施管理
昨日,市14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两部法规和两个议案办理报告,分别是《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市政府关于“构建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注保障房议案报告
副市长陈刚在做“关于构建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报告时透露,北京将试点合作型保障房,第一批试点项目从公租房项目中遴选近5000套房源,年底前有望摇号分配。
陈刚介绍,合作型保障房试点探索实行封闭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此起草《北京市开展合作型保障房封闭运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他表示,在无先例可循、无成文规定支撑的情况下,考虑到今年时间紧,为尽快形成房源供应,市相关部门从公租房项目中遴选确定了第一批合作型保障房试点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包括丰台区高立庄、石景山区五里坨和南宫、通州区土桥四个项目,近5000套房源。面积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目前均处于结构施工阶段。其中,石景山南宫项目将于2015年竣工,其他三个项目陆续于2016年完工。
此次试点项目土地成本和建房成本,拟由开发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确定,并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国土、规划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研究审定。
合作型保障房如何进行分配?陈刚介绍,将优先面向已经获得经适房和限价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分配,如有剩余可面向其他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公开分配,分配程序按照现行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程序实施,力争年底实现摇号分配。
不过,合作型保障房禁止出租、出借,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家庭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又取得其他住房的,应退出合作型保障房,由政府部门组织符合条件家庭按规定价格购买或由政府指定机构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