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并研究整改落实措施
7月3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反馈司法巡查意见并研究整改落实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组长廖向阳就巡查整改工作提要求,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作表态发言并主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
游劝荣院长指出,司法巡查是下级人民法院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内部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促进被巡查法院班子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具有重大积极作用。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对湖北法院的司法巡查,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湖北高院工作的重视和关怀,对湖北法院干警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对省法院党组从严治院、依法履职的一次全面体检。
游劝荣院长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向省法院党组反馈的意见,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湖北高院党组和湖北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出的问题清单,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感震动和警醒,也深感整改责任的重大;提出的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方向,为我们做好巡查问题的整改,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游劝荣院长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司法巡查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对政治态度、政治担当的重要检验,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千万不要低估全省法院系统工作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严重性,千万不要低估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 “越往后越严”的形势,千万不要低估省法院党组和驻院纪检监察组对自身正风肃纪、“刮骨疗毒”“零容忍”的信心决心,在深刻认识、足够认识、充分认识的基础之上,对巡查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意见建议都自觉照单全收、一概承受,深刻反思、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项项列出问题清单、条条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着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不遗余力地抓好整改落实,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的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报告,真正把司法巡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对于下一步的整改落实,游劝荣院长提出六条意见: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 。省法院党组成立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级法院党组书记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名同志、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是坚持“六个追问”。 在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过程中,要坚持以“出了什么问题、危害是什么?什么人干的?错误纠正了没有?严肃追责了没有?总结反思教训了没有?亡羊补牢、完善制度了没有?”的“六个追问”,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三个结合” 。把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与“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题教育、“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中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并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是严肃问责追责 。对可以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拖延;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加大督办督导力度,尽快推动整改落实。对有关突出问题,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 五是抓紧建章立制 。针对巡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规范党组工作制度以及有关财务、车辆、人员等综合行政管理制度,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对中、基层法院院长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 六是突出目标导向 。把司法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凝聚共识、改进提高、推动发展的过程,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的整改要求贯穿到法院各项工作始终,统筹抓好日常的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以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服务中心大局的业绩、队伍纪律作风的改进来检验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以整改工作的成效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厅级干部,机关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以及汉江中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