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即日起取消时间限制 居民医保可全年缴费了

28.02.2015  10:47

  长江日报讯(记者章鸽)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武汉市即日起取消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限制,将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次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时限调整为全年度。

  根据《关于调整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政策的通知》,即日起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补缴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后的医保待遇不向前追溯。如上年度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上年度未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和非本市户籍人员,从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此外,一般居民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时,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人另需按现行政策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首次参保的还需提交电子相片。

    相关报道

    武汉居民医保取消参保“双限

全年都可缴费 还可以补缴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邓龙 姚德春)昨日武汉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该市已于近日取消居民医保缴费时间限制,将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次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时限调整为全年度。

    此外,武汉市还取消居民医保补缴政策限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补缴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后的医保待遇不向前追溯。其中,上年度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上年度未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和非本市户籍人员,从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武汉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彭燕娥提醒,由于缴费水平变化,武汉市201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3月31日。即从今日起至截止日前,相关人员既可参保享受2015年全年居民医保待遇,也可缴费参加2016年居民医保。

(见习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