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6月9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专题会,围绕如何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凝聚思想共识,研究对策措施。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游劝荣院长指出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增强法治思维,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形成适应新时代的刑事司法新理念,不断提高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水平。通过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将刑法对社会生活的导向作用体现出来,探索涉企轻罪案件的宽缓化处理,向全社会释放司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保护科技创新和科学家的强烈信号。
游劝荣院长强调
要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善于从经济学角度、从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微观运行角度分析思考法律问题,准确判断涉罪企业和企业家的主观恶性,坚决打破机械司法的桎梏,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上有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把刑事审判工作融进中心融入大局,更加自觉地服务市场主体,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在涉企案件审理中,要审慎界定“罪与非罪”。在依法审理非法经营、股权侵占等涉企“口袋罪”时,要保持足够审慎、谦抑和善意,对企业经营者尽量适用非监禁刑,尽量避免企业因涉案失去市场准入资格、因法人代表被不当监禁而倒闭。
游劝荣院长要求
要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新挑战,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适用指定再审和发回重审程序,确保再审程序充分发挥依法纠错功能,提高刑事再审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对全省中、基层法院的调查研究、业务指导,进一步帮助基层法院提高自觉服务市场主体、服务企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形成三级法院联动,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战。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旺发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参加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审监一庭、民二庭相关负责人分别发言。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