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水保处赴十堰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29.06.2016  00:08

(厅水保处)6月23日至24日,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水利厅厅水保处联合十堰市水利水电局及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郧县柳陂至五峰公路改扩建工程、十堰市郧西县上津镇光伏并网发电工程、谷竹高速公路等3个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工程的建设现场,查阅了水土保持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并交换了检查意见。 

检查组在肯定建设单位所做的水土保持工作的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组要求各建设单位:一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水土保持相关制度,切实履行水土保持防治和监测的主体责任;二要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运行;三要加强与地方水行政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更多的帮扶,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四要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五要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及时按规定组织好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水平的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开展设施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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