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召开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推进会
(厅审批处)7月7日,厅召开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推进会,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会上,厅人事处负责人通报了省编办关于省水利厅行政审批职能调整的批复,厅审批处负责人通报了厅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以来工作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调整作了说明,副厅长金正鉴就“三集中”改革工作作讲话。
今年5月28日,省编办批复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加挂厅行政审批处的牌子。批复明确将原由厅机关8个处室和单位承担的9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厅行政审批处。同时明确,相关处室和单位不再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其主要职责调整为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和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金正鉴强调,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必要性。一是中央有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今年,国务院的第一次常务会议再次聚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炮”。我们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不遗余力的推进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确保中央的要求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二是省里有部署。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通知》。今年6月23日,在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推进会上,王晓东常务副省长再次将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作为强化审批服务方式创新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强调。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改革要求,使得该项改革工作在水利部门有序推进、取得效果。三是社会有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环境瞬息万变,经济活动更加活跃、更加频繁,行政相对人迫切需要更加简便的审批程序、更加高效的审批方式。我们必须顺应社会需求、百姓期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水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金正鉴指出,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一年多来,各处室、单位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审批处对该项工作积极组织、大力协调,取得明显成效,值得肯定。行政审批工作是政府进行资源管理、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更好的履行管理职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对审批项目能减就减、能放就放,对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理,不断规范审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方便当事人。要改变“前台后店”的审批办理方式,实现统一办理。严格执行审批项目限时办结制度,切实保证工作效率。
金正鉴要求,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当前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编办职能调整批复要求进行落实,各业务处室、单位要将职责转向规划、政策制定,事中、事后监管。二是人事处要按照相关要求在人员配备上对审批处给予保障。要抽调精兵强将、业务内行,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好的同志到审批处工作,切实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审批处要把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做到衔接平稳、过度平稳,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