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党组强调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纪律

31.12.2014  18:15

(厅监察室)2014年12月30日,中共湖北省水利厅党组印发《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的要求,切实加强厅直属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要认真学习精神,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迅速将各级文件精神传达到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中去,组织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要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党委和厅机关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继续通过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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