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委、计生协:
为进一步丰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深入推进生育关怀和关爱女孩行动,让贫困计生家庭的女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决定联合开展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向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女大学新生提供经济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推进生育关怀和关爱女孩行动,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维护好女孩成长和发展权益,倡导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到解决女孩上学难问题的公益活动中来,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资助对象
2014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湖北户籍的贫困计划生育家庭的女孩。
三、受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资助:
(一)家庭被纳入低保或民政部门特困救助范围的;
(二)家庭因灾难、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
获得其它同类助学金资助(含国防生等免费生)除外。
申请者提出申请时须提供有关单位和村(居)委会出具的低保、疾病等证明。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
1.家庭拥有小汽车、豪华装修楼房的;
2.购买高档娱乐设备、通讯器材、时装首饰等奢侈品的;
3.有经常酒店进餐、外出旅游等其它高消费行为的。
四、资金来源
省计生协生育关怀基金
五、资助标准及资助人数
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0元人民币资助;全省共资助300名。
六、资助程序
1. 公告:7月6日前,在省和各市县主流媒体、湖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湖北省计生协门户网、市县卫生计生网站等媒体上发布资助活动公告和信息;并向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计生协组织印发活动通知。
2.申请:学生持资助申请表(省卫生计生委网、省计划生育协会网站下载,亦可到当地乡镇卫生计生部门领取)、本人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录取通知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低保证、特困救助证、病残证明、其它有效贫困证件、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办、场)计生办申请,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及材料附在申报表后。申请截止到8月10日止。
3.申报:8月10日前,由乡(镇、街、办、场)计生办收到学生申请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材料上报县级卫生计生局(计生协)。
4.核实:8月12日前,县级卫生计生局(计生协)对贫困女学生申报材料予以核实,出具申报意见后,上报到市州卫生计生委(计生协)。8月15日前市州卫生计生委(计生协)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上报省计生协。
5.审定:8月20日前,由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联合对全省各地上报的贫困女学生申报资助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全省资助对象总数不超过300名(考取一本、独女户、烈士家庭、残疾、单亲、少数民族女生优先)。
6.公示:8月20日,对审定的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在荆楚网、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网、省计划生育协会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7.资金拨付:8月底,省计生协将资助款转入受助对象的银行账户中。
七、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成立2014年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协同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助学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要明确一名负责人牵头,落实专班负责此项活动,为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州)、县(市、区)、乡(镇、街、处、场)卫生计生部门都要开展相应的资助奖励活动,让更多的计生家庭女孩能顺利完成学业。
(二)明确责任,做细工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组织要密切配合,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审查、汇总、上报等工作,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协作,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实施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各地积极募集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广泛宣传社会各界的爱心善举,报道受助女孩自强不息的励志故事,营造浓厚的关爱女孩社会氛围。
联系人:刘紫薇 电话027-87236297 传真027-8723884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年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
2.2014年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
3.2014年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资助名额分配表
2014年7月1 日
附件下载1: 附件1:2014年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下载2: 附件2:2014年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3: 附件3:2014年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资助名额分配表.docx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计划生育协会
关于开展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的通知 -
武汉17:06 08.07.2014 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