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理事会成立 建立社会参与办学新平台

16.10.2015  12:14

   中新网湖北新闻10月16日电 (陈岩)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快形成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10月16日,华中师范大学首届理事会(校董事会)成立。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经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办公会提名,首届理事会由原教委副主任、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邹时炎,华中师范大学原校长章开沅等任名誉理事,校党委书记马敏任理事长,校长杨宗凯任常务副理事长,湖北省教育厅等14家单位为理事单位,理事个人由著名语言学家、华中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邢福义等15人组成。

  校长杨宗凯表示,华中师范大学正处在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的关键时期,成立理事会是在办学机制方面的新探索,也是华师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学校将以理事会的成立为契机,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教育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华中师范大学理事会章程》规定,华中师大理事会是社会参与华中师大办学、扩大华中师大与社会联系合作的制度平台,是华中师大根据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需要,设立的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议事与监督机构,是华中师大实现决策民主、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治理主体和组织形式。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