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普查办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专项督查

18.11.2014  13:33

  为加强对十堰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全市“一普”工作2014年目标任务的完成,11月3日至12日,十堰市普查办负责同志带队,对尚未完成信息采集登录上报工作的7个县市区开展了专项督办检查。

  为确保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整体推进,年初,十堰市普查办积极汇报,市文体局研究同意将普查工作列入2014年全市文体重点工作,并作为与各县市区文体局签订的文体工作目标责任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年终进行统一考核。为检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加强对普查进度的管理和质量的控制,根据省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工作要求,市普查办先后深入竹溪县、竹山县、房县、郧西县、郧县、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开展专项督办检查。检查组逐一听取了各地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现场对《文物登记卡》14个基本指标项的填写、文物拍摄等事关普查质量的工作进行了抽查,对离线采集工具使用、信息登录平台操作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指导和讲解,对平台网络上文物数据上传困难的问题共同探讨了解决的办法,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进行了商定。

  经过专项督办检查,发现和解决了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普查办也表态确保在年底完成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达到了专项督办检查的效果。下一步,市普查办将按照《十堰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省文物局相关要求,继续督导各级普查办做好信息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全市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上报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