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召开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04.12.2017  15:15

   


为进一步推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贯彻落实,11月29日下午,十堰市人民政府召开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副市长刘运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办副主任毛伟主持会议,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粮安办主任、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师利龙汇报了去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检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和今年以来我市粮食安全所做的主要工作,并对进一步推进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迎接2017年省政府考核提出了具体工作思路。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就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推进粮食安全工作作了发言。

刘运梅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贯彻落实好粮食安全责任制,做好粮食安全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二是保护种粮积极性,财政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长,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不出现卖粮难问题;三是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四是完善粮食调控、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五是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对抓好2017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协调配合、主动作为,做到不缺位、补短板、不丢分,以扎实的材料为支撑反映落实成效,力争在省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