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局“三个对接”拟定权力清单

30.04.2015  13:25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十堰市局采用“三个对接”措施,全面启动梳理现有行政职权,依法依规、精细化拟定权力清单,为权力目录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对接最新的行政职权分类标准。在厘清行政权力时参考了国家最新的行政职权分类标准,最新行政职权分类共分为许可、征收、确认、检查、处罚、强制、裁决等十大类。通过行政职权分类的认定进一步明确了各权力事项的内涵。

  二是对接最新法律法规、地方及部门规章规程。行政审批类职权对接省人民政府2015年1月发布的《湖北省地市州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行政处罚类职权对接国土资源部2014年10月出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行政征收类依据湖北省2015年4月1日起执行的《湖北省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对闲置费征收事项进行了规范,行政确认类依据2015年3月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土地登记进行了规范。

三是对接各内设职能科室日常工作。此次工作首先由工作专班初步制定权力事项分类表,分发各职能科室。要求各职能科室结合日常工作明确取消、下放和保留、接收事项。工作专班汇总整理,对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再返回科室确认,切实做好“清权、减权、确权、晒权、制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