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成功运行

25.12.2015  14:50

  2015年12月24日,十堰市市直财政两张实拨电子凭证发送至人民银行,并成功接收电子清算回单,完成了对十堰日报社和邮政集团十堰分公司财政补助款项的拨付。这标志着我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成功运行。

  我市自9月被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确定为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地区以来,市财政局联合市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实施公司,建立起适合本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相关制度,相继完成设备采购、业务系统改造、系统安装、USBKEY电子印章烧制、人员培训及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系统联调等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试点任务。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后,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之间,取消纸制凭证和单据传递,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资金支付和清算,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业务操作,不仅减少了打印耗材的使用,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同时也缩小了财政资金支付清算业务办理的空间和时间。通过电子化支付管理,实现预算单位会计人员从“跑财政、跑银行”,到在单位操作电脑就可实现费用支付的根本性变革。下一步,我市将在总结试点业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增加试点单位,将电子化支付改革推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最终全面实现国库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