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启动第四届“环保卫士”评选
20.05.2016 14:51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此次“环保卫士”评选范围全市环保系统优秀工作人员,在环保、创模和生态市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计划评选30名。评选条件为模范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市,在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绿色发展等实际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在环境保护、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工作中成绩优异,为全市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工作作风,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环保卫士”侧重于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有先进典型事迹,能够起到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堰市第四届“环保卫士”评选活动按推荐申报、研究审定、社会公示等步骤进行,对于评选出来的“环保卫士”,十堰将以市环委会办公室文件命名通报并召开会议进行表彰。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0.05.2016 14:51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