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举办基层司法所长培训班
为提升十堰市基层司法所长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夯实十堰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4月28日至29日,十堰市司法局举办基层司法所长培训班,十堰市124名基层司法所长、各县市区司法局基层科(股)长和分局人员参加了培训。十堰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建明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
本次培训既有司法所工作最基础的业务知识,又有案卷制作、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既有围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技能讲解,又有手把手教大家如何填报做好基层平台报表;既有受到全国全省表彰的优秀基层所长代表作经验交流,又有现场提问;白天有培训内容,晚上还安排了讲座。培训采用PPT授课、交流发言、案卷制作等多种形式,分别就《湖北省人民调解规定》、人民调解文书以及社区矫正执法文书的规范制作与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理念与方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培训班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高的思想认识、更高的标准、更务实的工作态度抓落实、干实事,积极为一方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不辜负组织的厚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突出工作重点,力求新突破新作为。一是发挥好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在法治宣传教育上取得新突破;二是发挥好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发挥好司法所在刑罚执行中的执法主体作用,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规范管理上取得新突破;四是发挥好司法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在法律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方面取得新突破。要树立学习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勤勤恳恳,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培训,大家一致表示,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基层司法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深入了解群众生活状况和思想动向,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掌握和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隐患;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工作管理水平;加强对人民调解文书的规范,完善基础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