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将建设旅游集散中心 4A景区将通二级以上公路
17.06.2016 23:21
本文来源: 旅游局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32条措施,涉及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以高铁、高速公路、机场为依托,在武汉、宜昌、十堰、襄阳、荆州等重点旅游城市建设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完善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中央游憩区、公共休闲区、旅游文化街区等设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旅游公路建设纳入当地综合交通规划,指导编制旅游公路建设专项规划,全省4A级以上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其他景区通达等级以上公路。今年,还将启动第三批湖北旅游名镇、第二批湖北旅游名村创建活动。
目前,十堰游客集散中心项目已列入十堰市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纪要。十堰市规委会已于5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初步确定“一主两副”建设方案,即在火车站北广场建设十堰游客集散中心,在凯旋大道和飞机场建设两个副游客集散中心。(撰稿:武国顺 审稿:孙海红)
本文来源: 旅游局
17.06.201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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