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两个责任”落地有声 下属出问题 领导挨“板子”
房县红塔镇党湾小学老师带彩娱乐,两次被纪委暗访组“逮”住,当事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我多次开会强调不允许带彩打牌。”面对追责,校长李某却感到有些冤。
“你是讲了,但没起作用,未尽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之责!”结果,李某被降职。
下属出问题,领导挨“板子”。十堰“问责之鞭”告诫党员干部:纪律面前无小事,从严治党非儿戏!
压力层层传导
“本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通过‘一案双查’先后对4起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党纪政纪处分6人……”。
十堰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上,4名党委“一把手”面向全会述责述廉,现场“摆工作”、当面“晒家底”。
茅箭区委书记赵哲梳理了一年来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从如何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个人廉政自律三方面进行了陈述。
市纪委委员乔瑜一边听取赵哲的陈述,一边对比会前的摸底情况。会前,市纪委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述责述廉结束,一个个犀利的问题抛出,4名党委“一把手”有的提出解决措施,有的当场承诺积极整改。
市委主要领导一一点评,纪委委员根据述职情况现场评分,“成绩单”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公开述职、委员质询、领导点评、现场评议,通过“四堂会审”给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套上了“紧箍圈”。
主体责任评议不是一“评”了之,而是将搜集的问题转入“清单管理”。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形成“交办清单”,整改落实形成“办结清单”,“交账”方可“销号”。通过从严问责、通报曝光、专题约谈等“再监督”手段,进行压力传导。
2015年以来,十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12件,同比增长129%;结案1298件,同比增长68.1%。
竹山县工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某很“郁闷”。
2015年7月下旬,省纪委通报了5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他“榜上有名”。
局长违规操办宴席收受礼金,黄某作为局纪委书记不仅不提醒、不劝诫,还带头送礼,局长丢了“乌纱帽”,他也因监督责任不力挨了“板子”。“不律己不作为,就在纪委待不住!”黄某感慨。“如果说主体责任是‘牛鼻子’,‘一案双查’就是‘牛鞭子’,前面有人牵,后面有人扬鞭,牛就会循规蹈矩了。”市委书记周霁说,只有“举起鞭子下得了手”,才能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成为常态。
十堰出台“一案双查”制度——对未管好“责任田”的单位,按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大类16种方式进行问责。
十堰绘出问责路线图,让线索移交、立案调查、问责程序启动、问责决定等环节形成一系列固定程序。
牵不住“牛鼻子”,就得“挨鞭子”、“摘帽子”。2015年以来,十堰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399人。 (饶扬灿 陈燕 杨立靖)